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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我国电力供需态势

Tag:电力  

中国产业研究报告网讯:

    内容提示:预计全国迎峰度夏期间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局部偏紧,西北、东北供需形势较为宽松,华中基本平衡,华北、华东、南方平衡偏紧,高峰时段存在限电可能。 

    1、水电仍有较大增长空间,后期火电量主要取决于用电需求 

    5 月份,电力需求趋稳,而水电出力明显回升,抑制了火电需求。今后一段时间,水电仍有较大增长空间。5 月份,虽然全国水力发电量实现增长,但主力水电站包括三峡(2009年发电量占到全国水力发电量的14%)、葛洲坝电厂发电量仍下降,其中三峡发电量同比下降23.6%。进入6 月后,三峡入库流量明显上升,8 日达21000 立方米/秒,比5 月末增长了一倍,且26 台机组今年首次实现满发,比去年首次满发提早了22 天。6-8 月份是传统水电生产旺季,目前看今年丰水期来水状况会好于常年,水电出力有望继续加大。 

    在水电出力增加的情况下,6 月份火电生产主要取决于电力需求。从历年看,6 月份因气温升高,电力需求会比上月小幅增长。但今年从目前情况看,6 月上旬南方地区气温较往年偏低,空调负荷未有明显提高,中下旬的用电需求还要看气温变化趋势。同时,6 月1 日起全国开展高耗能行业优惠电价大检查,可能会一定程度上影响电力需求。不过,有我国工业经济延续回升向好势头的支撑,6 月份用电需求及火电量仍将在高位小幅波动,此后7、8 月份进入迎峰度夏高峰期,火电将会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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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我国淘汰小火电机组取得了巨大成绩,行业节能减排仍有较大空间 

    5 月21 日,2010 年全国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召开。国家能源局与26 个省、区、市政府签订了2010 年关停小火电机组责任书,要求前三季度就完成全年的关闭计划1000万千瓦。截至到目前,2010 年全国已累计淘汰小火电机组411 万千瓦。按照新的计划,“十一五”全国将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超过7000 万千瓦。按同等电量由大机组代发计算,每年可节约原煤8100 万吨(为2009 年电煤消费总量的5%左右),减少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排放140 万吨和1.64 亿吨,分别比2005 年减少2.6%、5.5%和3.2%。 
    
    尽管淘汰小火电机组取得了巨大成绩,但是目前全国还有单机30 万千瓦以下的纯凝火电机组约7000 万千瓦,火电单机平均规模还只有10.31 万千瓦,机组平均效率与日、德等先进国家仍存在较大差距。目前,我国国产火电新机组供电煤耗最低可降到270 克/千瓦时、甚至更低,而1-5 月全国平均供电煤耗是333 克/千瓦时,我国电力行业节能减排仍有较大空间。 

    3、发改委强调压缩“两高”企业用电,全国开展电价大检查,均为促进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6 月10 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召开了2010 年全国电力迎峰度夏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指出,今年电力迎峰度夏的形势十分复杂。经济回升向好过程中还存在许多矛盾和困难,将对电力需求产生较大影响;特别是当前严峻的节能减排形势,对电力供应和需求侧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此外,电煤、水情、气象等外部环境也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预计全国迎峰度夏期间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局部偏紧,西北、东北供需形势较为宽松,华中基本平衡,华北、华东、南方平衡偏紧,高峰时段存在限电可能。会议特别强调,按照“有保有限、节能节电”原则,坚决抑制“两高”行业用电的过快增长,促进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此前不久,国家发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6 月1 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节能减排电力价格大检查,重点检查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执行或推迟执行对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等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政策,擅自制定并实施对高耗能企业或产业园区优惠电价等行为。要求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在6 月10 日前停止执行对高耗能企业和各种产业园区的越权电价优惠;各级电网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从6 月1 日起对有关高耗能行业执行新的差别电价政策。此次大检查也是为了配合前期出台的《关于清理高耗能行业优惠电价问题的通知》。上述事件均彰显出国家加大节能减排力度的决心。 

    4、浙江等三省市直购电试点输配电价获批,直购电试点范围继续扩大 

    6 月初,国家发展改革委一次性批复核定了浙江、江苏、重庆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输配电价。批复要求,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电网输配电价执行两部制电价,基本电价执行当地省级电网现行销售电价表中大工业用电的基本电价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浙江、江苏和重庆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的电量电价(不含线损)分别为:浙江省每千瓦时0.119 元;江苏省每千瓦时0.129 元;重庆市每千瓦时0.113 元。 

    按照试点办法的相关规定,核定输配电价之后,参与试点的省市还需要向国家电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报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方案和参与直接交易的具体对象,经三部门批准后方可正式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可见,我国直购点试点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