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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国建设住房保障体系相关举措

Tag:住房  
    中国产业研究报告网讯:

    保障性住房建设继续成为政府的工作重点

    2010年12月10-12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继续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强化政府责任,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缓解群众在居住方面遇到的困难,逐步形成符合国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商品房体系。在此背景下,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继续成为2011年3季度政府的工作重点。

2011年3季度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举措
时间
政策要点
主要内容
1月7日
财政部印发《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共五章21条,对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的分配与计算、拨付与使用、监督管理都进行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2月24日
中央与地方签“军令状”
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省级政府签订了今年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将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地。
3月9日
2011年将建逾160万套廉租房和近220万套公租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今年各级政府要拿出5000多亿的资金,主要是用于160多万套廉租住房和近220万套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其中近220万套公共租赁住房,大部分集中在沿海城市和外来就业人员比较集中的省会城市和中心城市。
3月16日
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下达新建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350亿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下达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350亿元,用于支持地方新建廉租住房,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两部委要求各地方要积极落实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确保地方政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加强对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尽快建成。
3月17日
财政部下达2011年第一批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100亿元
要求各地专项用于补助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开支,包括投资补助、贷款贴息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的资本金等支出。同时,要求各地对公共租赁住房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加上去年9月份提前下达的2011年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专项资金100亿元,截至目前,财政部已累计下达2011年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200亿元。
3月23日
中央财政下拨2011年首批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资金100亿元
财政部表示,中央确定的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标准为户均6000元,在此基础上,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东北、西北、华北等“三北”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试点范围内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000元补助。同时,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确保完成危房改造任务的前提下,要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省级分类补助标准,切实做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
5月3日
国资委下发通知
要求各中央企业把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作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的投入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
5月24日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
对各地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6月9日
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就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问题做了明确规定。
6月11日
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出席部分省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讲话
李克强强调,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注重创新机制,确保任务落实,确保建设质量,确保分配公平,三方面齐头推进,实现今年保障房建设目标,兑现对人民群众的郑重承诺。
7月1日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要按照签订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书,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尽快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对于不同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要尽快确定具体的投资模式和投资主体。各地可按照20%比例,测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资本金需求。
7月15日
住建部发布《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察机关要切实负起监督检查牵头责任,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在7月集中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并于7月31日前将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
7月20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讲话
在同省部级领导干部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调控专题研讨班学员进行座谈时强调,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实践,也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作。
7月30日
财政部、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发布通知
要求各地在8月10日前报送201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需求与资金筹措情况。
8月4日
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认真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须符合国家关于最低资本金比例的政策规定,贷款利率按央行利率政策执行,利率下浮时其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9倍。
8月11-15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讲话
在出席深圳第二十六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开幕式前后,到深圳、广州等地考察时强调,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
9月19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会议要求,继续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公租房建设,加快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
9月28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到“十二五”期末,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要达到20%左右,力争使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10月11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讲话
在长沙市主持召开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和分配管理工作座谈会上表示,要把确保质量和公平分配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生命线,建设质量优良、分配阳光的工程,使之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资料来源:智研数据研究中心整理

    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811至1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出席深圳第二十六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开幕式前后,到深圳、广州等地考察时强调,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对这件民生大事,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切实负起责任,千方百计确保土地供应、确保资金到位、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分配公平,努力使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919,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会议要求继续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公租房建设,加快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会议研究确定了四项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一是中央继续增加资金补助,地方也要增加财政性资金投入,并加大省级统筹力度。二是提高规划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三是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四是坚持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年度建设任务,不搞“一刀切”。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周密部署,精心落实,注意总结经验,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廉洁工程、平安工程、放心工程。

    1011,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湖南省长沙市主持召开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和分配管理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把确保质量和公平分配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生命线,建设质量优良、分配阳光的工程,使之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他强调,要把政府保障和市场供应结合起来,在主要依靠市场满足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的同时,政府要履行保基本的职责,努力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不仅要投入大量公共资源建设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而且要通过健全制度把保障房分配好,这关系到政府的公信力,也是群众的热切盼望。

    今年以来,我国政府部门各级领导在不同场合分别表态要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足以显现出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将“城市低收入家庭”从购房者人群中有效剥离出去,这部分人群的住房困难问题由政府全力负责解决,这样可以缓解市场供需矛盾;随着部分低收入家庭成为廉租房的受益者后,无形中会对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秩序、稳定房价起到有效的抑制作用。与此同时,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十二五”时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标志性工程,也是当前经济工作的硬任务。未来五年,要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3600万套,这是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具体实践,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多渠道多层次确保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到位
    内容选自产业研究报告网发布的《2013-2017年中国温州房地产市场调研及发展策略研究报告
    为确保完成2011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今年以来我国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多渠道多层次力促保障房建设顺利推进。5月24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对各地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6月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问题做了明确规定。

    71,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签订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书,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尽快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对于不同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要尽快确定具体的投资模式和投资主体。各地可按照20%比例,测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资本金需求。

    84,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认真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发挥好金融对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作用,对于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凡实行公司化管理、商业化运作、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项目自身现金流能够满足贷款本息偿还要求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直接发放贷款给予支持。对于其他机构投资建设并持有且纳入政府总体规划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按照商业原则发放贷款。《通知》还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贷款管理,确保贷款资金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当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住房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十分突出。政府主导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既是加快解决群众住房困难的现实要求,也是履行各级政府基本职责的必要举措。央行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尽管房地产贷款增速持续回落,但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增长较快。数据显示,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两限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政策性租赁房以及廉租房等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累计新增908亿元,比年初增长54.8%。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增长较快将是贯穿今年乃至未来几年信贷增长的一大特点,也是保证全年房地产市场继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住房城乡建设部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今年保障房已开工986万套,占年度计划的98%。

    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的快速增长说明我国民生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但与此同时,公租房项目信贷过程中如何有效防范风险和保证资金顺利回收也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长远来看,要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金融机构要结合各地实际,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探索和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模式,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努力为安全工程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金融服务。总体而言,由于保障房建设资金回收周期长、利润空间小等因素,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仍以政府投入为主。为弥补建设资金缺口,各地探索了发行企业债、信托基金等多种融资渠道,但总体规模不大,融资成本也相对较高。如何有效激励企业、其他机构参与建设运营,实现优惠政策多元化等问题仍亟待解决。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保障性住房管理,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实现住有所居目标,9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十二五”期末,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要达到20%左右,力争使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意见》要求各地要大力推进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政府投资建设力度,综合运用土地供应、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财政贴息、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吸引企业和其他机构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多渠道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意见》同时要求各地继续安排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加快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逐步扩大中央补助地区范围,加大地方政府补助力度。

    《意见》提出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落实各项支持政策:

    一是确保用地供应,严禁改变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用途;

    二是增加政府投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比例不低于10%;

    三是规范利用企业债券融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要优先满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融资需要;

    四是加大信贷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向实行公司化运作并符合信贷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直接发放贷款;

    五是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

    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采取的重大举措。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施对我国房地产市场将产生十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将会改变房地产市场格局并会影响整个产业的发展进程。

    首先,“安居工程”的实施有利于缓解市场供需矛盾,平抑房价。

    其次,安居工程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产业升级,促使行业重新洗牌。虽然政府是安居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者,但住房开发建设仍然需要各类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参与,这也就为房地产企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和发展空间。

    在此背景下,部分中小企业可能会被淘汰出局;同时,一批专门从事廉租房、保障房开发或以廉租房、保障房开发建设为主的房地产公司将会应运而生,巨大的建设项目总量为房地产业的后续发展做了厚实的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