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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药品注册情况通报

Tag:2008年   药品   注册   情况   通报  
药品注册,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其根本目的是通过科学评价保证上市药品安全有效,保障和促进公众健康。在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一系列环节中,药品注册管理处于药品监管的起始阶段,是从源头上对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和实施监管的重要手段。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药品注册管理的模式从分散审批到集中审批,从审评审批一体化到受理、审评、审批三分离,药品注册工作在改革与发展中不断完善。特别是2007年修订施行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以科学监管理念为指导,通过整合药品注册管理资源,深化注册审评机制改革,严格注册审批程序,强化药品的安全性,实现对药品注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起统一高效、运行顺畅的药品注册管理体系。

去年是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的第一年,为贯彻执行新办法,将立法精神和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我们又相继出台了《中药注册管理补充规定》、《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管理规定》、《新药注册特殊审批管理规定》等一系列的配套文件以及几个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总之,从法制、机制和技术方面规范和完善了药品注册管理工作。

一、药品注册批准情况

2008年,我局共受理药品注册申请3413件,与06年和07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75%和18%,主要是由于仿制药申请和简单改剂型等申请数量的大幅度下降所致,(其中仿制药申请分别同比下降了85%和46%),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注册申报数量开始趋于正常,注册申请人更加趋于理性,药品研发秩序逐步好转。

2008年,我局共批准新药临床申请434件,其中有52种属于新化合物;批准新药生产申请165件,涉及119种药品,其中包括1类新药5个;批准仿制药生产申请1502件,涉及614种药品;批准药品进口申请99件,涉及83种药品。(以上数据均未统计原料药)

对于一些治疗艾滋病、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和涉及公共健康危机的药物,我们给予了重点关注。

(一)抗肿瘤药物。批准了37个国产抗肿瘤药的上市,其中13个为未曾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批准了13个进口抗肿瘤药的上市,其中12个为首次批准进口的抗肿瘤药。此外,还批准了56个抗肿瘤新药进入临床试验。

(二)抗艾滋病药物。批准了两种抗艾滋病药物的国产仿制申请(奈韦拉平片和拉米夫定片),批准了两个新抗艾滋病药的进口申请(马拉韦罗片和富马酸泰诺福韦二吡呋酯片)。此外,还批准6个抗艾滋病新药进入临床试验,包括1个创新性抗艾滋病疫苗。

(三)肝炎治疗药物。批准了12种治疗乙型肝炎的国产药物上市。此外,还批准了6个治疗乙型肝炎药品进入临床,其中1个为全新化合物。

(四)抗震救灾药品。“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为保证抗震救灾急需药品供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抗震救灾急需药品实行特殊审批,在很短时间内就完成了对红细胞保存液、血液保存液等药品的注册审批。

此外,我们还批准了大流行流感病毒灭活疫苗,为流感暴发性流行时的公共预防提供了有效保障。

二、关于过渡期集中审评工作情况

这是2008年药品注册的一项重要工作,开展过渡期集中审评是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后续任务之一。为了解决一度出现的突击申报、资料造假等药品研制环节中的问题,经过一年半整治,到2007年底,我们监督企业主动撤回了近8000个申请,坚决纠正了药品研制中的不规范和弄虚作假行为。同时,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从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提高了药品注册申报要求,规范了药品审评审批程序。但由于药品审评环节仍积压了约2.5万个申报件,严重妨碍了注册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调系统内精干力量,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并充分发挥外聘专家作用,我们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坚持严格把关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了过渡期品种的集中审评工作。

经过近一年的努力,该项工作已基本完成。2.5万个申报件中,审评结论为批准的约有9200件,约占总数的37%;结论为不批准的约有1.53万件,约占总数的60%。通过开展这项工作,一方面有效解决了申报品种过多、审评审批严重超时的历史问题,另一方面极大地遏制了药品研制不规范和低水平重复的行为,对促进医药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关于2009年药品注册工作思路

2009年,药品注册工作遵循的总的原则是“严”、“新”、“好”,也就是严格把关、严格标准;鼓励创新、立足创新;又好又快、安全发展。主要工作有五个方面:

(一)抓法规建设,完善药品注册管理体系

主要是研究制定《天然药物注册管理补充规定》、《药品标准管理办法》。

(二)抓源头管理,确保药品安全和质量

一方面,强化风险管理,严把上市药品准入关,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另一方面研究推行DMF(药品原辅料质量主档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原料药、辅料、化学中间体和药包材的管理。

(三)抓标准管理,促进药品质量全面提高

分期、分类、分步,全面推进“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的实施,完善药品优胜劣汰机制。

(四)抓监管效能,重塑药监新形象

优化资源配置,优化工作流程,增进信息共享,提高审批效能,研究制定《药品注册质量管理规范(GRP)》,规范审评审批行为,保证注册工作质量和公平。

(五)抓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一是继续开展多层次多方位的培训工作,二是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以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国际上药品质量管理的理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从“药品质量是通过检验来控制的”到“药品质量是通过生产过程控制来实现的”,进而又到“药品质量是通过良好的设计而生产出来的”﹝即“质量源于设计”(QbD)﹞理念。这就意味着药品从研发开始就要考虑最终产品的质量。在配方设计、工艺路线确定、工艺参数选择、物料控制等各个方面都要进行深入研究,积累翔实的数据,并依此确定最佳的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

根据这种理念上的改变,就要求药品质量监管的控制点要逐渐前移,从过去单纯依赖终产品检验,到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再到产品的设计和研究阶段的控制。简单讲,就是从源头上强化注册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此外,我们还将积极利用审评审批政策鼓励和支持创新,减少低水平重复,不断规范审评要求,逐步形成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药品注册管理体系,树立药品审评工作新形象,开拓药品注册工作新局面。

小贴士:

1.“药品质量是通过检验来控制的”,即“检验控制质量”模式,是指在生产工艺固定的前提下,按其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合格后放行出厂。劣势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检验仅是一种事后的行为。一旦产品检验不合格,虽说可以避免劣质产品流入市场,但毕竟会给企业造成较大的损失;其二,每批药品的数量较大,检验时只能按比例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当药品的质量不均一时,受检样品的质量并不能完全反映整批药品的质量。

2.“药品质量是通过生产过程控制来实现的”,即“生产控制质量”模式,是将药品质量控制的支撑点前移,结合生产环节来综合控制药品的质量。这一模式的关键是首先要保证药品的生产严格按照经过验证的工艺进行,然后再通过终产品的质量检验,能较好的控制药品的质量。这一模式抓住了影响药品质量的关键环节,综合控制药品的质量,比单纯依靠终产品检验的“检验控制质量”模式有了较大的进步。但是,“生产控制质量”模式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其不足之处在于,如果药品的研发阶段,该药品的生产工艺并没有经过充分的优化、筛选、验证,那么即使严格按照工艺生产,仍不能保证所生产药品的质量。

3.“药品质量是通过良好的设计而生产出来的”,即“设计控制质量”模式,是将药品质量控制的支撑点更进一步前移至药品的设计与研发阶段,消除因药品及其生产工艺设计不合理而可能对产品质量带来的不利影响。根据这一模式,在药品的设计与研发阶段,首先要进行全面的考虑,综合确定目标药品,然后通过充分的优化、筛选、验证,确定合理可行的生产工艺,最后再根据“生产控制质量”模式的要求进行生产与检验,从而比较全面的控制药品的质量。

其实,这三种模式的演变与我们对药品质量影响因素的认识逐渐深入是分不开的,是符合药品的研发规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