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数字出版行业的发展现状
中国产业研究报告网讯:
内容提要:虽然我国数字出版起步较晚,但是数字出版作为一种新兴产业,在近几年的发展中,不仅其整体收入倍增,同时出版产品日益丰富、出版技术日益成熟、交易模式不断创新,已经逐步成为我国出版行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已经超越了传统出版方式的收入规模,成为了出版行业的新贵。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2 年 1 月发布的《第 29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指出,“截至 2011 年 12 月底,中国网民规模突破 5 亿,达到 5.13 亿,全年新增网民 5580 万。互联网普及率较上年底提升 4 个百分点,达到 38.3%。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到 3.56 亿,占整体网民比例为 69.3%,较上年底增长 5285 万人。”
互联网媒体和手机媒体的发达为数字出版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的《2010-2011 年中国数字出版年度报告》中披露,2010 年我国数字出版产业的总体收入约是 2006 年总收入的 5 倍,达到 1051.79 亿元,年增加速度达到 49.73%。
2010 年数字出版总产出占新闻出版业总产出的比例已接近 10%,成为新闻出版业重要的经济增长点。近五年以来数字出版收入情况如下:
虽然我国数字出版起步较晚,但是数字出版作为一种新兴产业,在近几年的发展中,不仅其整体收入倍增,同时出版产品日益丰富、出版技术日益成熟、交易模式不断创新,已经逐步成为我国出版行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已经超越了传统出版方式的收入规模,成为了出版行业的新贵,并表现为以下发展态势:
(一)国家高度重视,政策助推数字出版前行
早在 2010 年初,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作为当年 1 号文件,发布了《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在该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发展数字出版等非纸介质战略性新兴出版产业”的重要任务,并将“数字化内容、数字化生产和数字化传输”界定为数字出版的主要特征,通过提出对信息技术、高新技术的扶持,对国家数字复合出版系统、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工程等重大项目的支持,明确了数字出版的政策保障措施。
2010 年 8 月,为了贯彻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实现我国出版产业发展升级,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就加快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发布了《关于加快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更有针对性的对数字出版行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进行了梳理,明确提出了“数字出版”的概念,提出了“到‘十二五’末,我国数字出版总产值力争达到新闻出版产业总产值 25%,整体规模居于世界领先水平”的发展指标,并提出了 10 项主要任务和 10 项保障措施,从提升技术手段、完善运营模式、加快标准制定、推动数字出版“走出去”等方面对数字出版行业的未来进行了非常全面的规划。
2010 年 10 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还就数字出版中的一类重要的出版形式—— “电子书”专门发文进行指导。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发展电子书产业的意见》中,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针对“电子书”技术标准、行业准入、资源获取等方面的内容提出了发展任务和措施,对于近年来数字出版物中最为重要的电子书出版进行了规范和指导,极大地推进了我国以电子书为代表的数字出版行业的发展,并为中华民族文化传播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二)技术发展迅速,新业态、新终端层出不穷
数字技术是数字出版的基础,用数字来实现媒体转换是数字技术最直接的目的。在传统的模拟技术条件下,声音、图像、视频等信息均需要借助模拟信号进行存储和传递,而模拟技术很难实现不同信号之间的交互。可以说,虽然模拟技术能够增强信息的表现力,但是其始终无法脱离平面的抽象符号的限制,对于传统纸质出版方式的改观并不大。但是,数字技术的出现,激活了信息与信息之间的交互性,使得信息不仅在内容上而且在形式上获得了同一性,这种同一性一方面能够降低信息转换过程中的质量贬损,另一方面使得信息内容提供量成几何倍数增长,使得交互式个性化服务成为可能。正是有线电视网络模拟技术的局限性直接导致其为后起的互联网数字技术成功超越,并最终将其远远甩于身后。
近些年来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电子阅读器的出现,微博、Youtube、人人网等新兴出版形式的兴起,极大地影响着人们的阅读习惯和生活方式。以 Ipad 为例, 2010 年 2 月,苹果公司推出了装载 MacOS 系统的 Ipad 平板电脑,它不仅给智能手机带来了冲击,更是电子阅读器的噩梦。其不仅具备了 Iphone 手机的大部分功能,而且宽大的屏幕让使用者获得了更加舒适的视觉享受,使智能手机逊色不少;同时其便捷的网络连接和文档处理能力,直接让电子阅读器黯然失色。新的终端的出现,直接影响相关行业的布局,专心于制定全新的电子书格式标准的工作可能会因此变得毫无价值。
(三)产业布局完善,集群式发展助力数字出版
产业集群式发展是集约型发展模式的一种有效手段,能够最大限度的形成竞争优势和集聚效应的产业组织模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在《关于加快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到“十二五”末,要“在全国形成 8-10 家各具特色、年产值超百亿的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或国家数字出版产业园区,形成 20 家左右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 10 亿元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出版骨干企业。”在我国,在上述《意见》出台的一年多时间里,全国已经建立了 9 家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区域发展的格局初步建立。
以东部集聚地上海为例,作为华东地区最为重要的数字出版集群之一,其已经形成了 3 个在国内具有相当知名度的电子终端品牌和内容提供平台。在电子终端方面,“辞海悦读器”、“亦墨”两个品牌仅 2009 年的销售收入就超过 4000 万元,而“锦书”品牌则一直位居国内电子阅读终端市场销量和关注度的第二位;“辞海天下”、“新华 E 店”、“云中书城”等三大数字内容提供平台则逐步实现了从个人电脑终端向 iOS 终端、安卓终端、塞班终端等其他终端延伸。
可以说上海在建设数字出版产业高地过程中成绩突出。其他如北部集聚地天津、南部集聚地广东、西部集聚地重庆均发挥自身特色,在搭建数字出版公共服务网络、研发自主创新技术、构建“云端”下的数字出版基地等方面取得了各自的突破。
(四)数字出版繁荣,相关法律问题越来越多
数字出版不仅需要面对传统出版行业尚未解决的难题,还需要面对技术发展对版权制度带来的冲击。首先,数字出版过程中,主体之间的利益纷争更为复杂,主体之间通过签订传统出版合同方式建立起来的权利义务关系往往不能充分考虑到合同双方的利益诉求,但是现有出版制度又缺乏适应数字出版条件的有效的授权模式和健全的交易机制,因而存在巨大的潜在风险。其次,新技术对于版权制度本身带来冲击,引发了诸多法律问题,包括新技术手段与版权保护问题的协调(涉及技术保护措施的范围、技术保护与知识共享的协调等问题)、新技术手段与技术垄断的协调(涉及技术标准的建立与运用、技术标准与自由使用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是数字技术,尤其是网络技术发展过程中,著作权制度为适应新技术发展条件应作的调整。由于数字出版活动贯穿整个出版传播过程,因此上述调整将会更加密集的出现。最后,数字出版赋予了传统的版权管理和版权交易新的内容,同时也引发了新的法律问题。诸如授权许可制度的革新、集体管理制度的突破、交易制度的建立、配套制度的完善等,其中多涉及到相关领域法律问题的剖析和突破。上述法律问题的解决将成为保障数字出版活动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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