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定制服务 | 订购流程 |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热门搜索:汽车 行业研究 市场研究 市场发展 食品 塑料 电力 工业控制 空调 乳制品 橡胶

当前位置: 主页 > 产业观察 > 房产建材 >  我国现行的木制品标准概况

我国现行的木制品标准概况

Tag:木制品  

    内容摘要:根据我国标准化法的规定,按照标准实施的约束力,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其中,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根据对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国标准化在线服务网、中国标准服务网和工标网等标准数据库的查询,截至 2012 年 2 月底,我国已经颁布并实施的木制品标准 255 项(不包括已废止的标准)。 

    附表 1 列出了我国现行的木制品标准的标准编号、名称、实施日期、采标情况等。 

    由于我国木制品标准基本都是零散地分布在家具、人造板、木材、包装、玩具等标准体系内,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体系。因此,本文对木制品标准现状进行统计时,将与木制品标准直接相关的但属于其他标准体系的标准也纳入了分析范围。如将家具理化性能测试方法、家具表面涂层性能测试方法等家具行业通用的标准纳入了木制品标准体系中进行分析。 

    分类是认识事物和管理事物的一种方法,从不同的目的和角度出发,依据不同的准则,可以对标准进行不同分类,由此形成不同的标准种类。下面将从不同的分类角度,讨论我国现行木制品标准的情况。 

    按标准制定主体分类 

    按标准制定的主体,标准分为国际标准、区域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其中,国家标准指对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标准,标准名称代号为 GB 或 GB/T。行业标准是指由国家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标准,主要是针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地方标准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标准,主要针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制定。 

    表列出了我国现行木制品标准按照标准主体的分类统计结果。从表可知,我国现行木制品标准中,国家强制性标准(GB)有 9 项,国家推荐性标准(GB/T)97 项,轻工行业标准(QB)33,林业行业标准(LY)31 项,商检行业标准(SN)24 项,纺织行业标准(FZ)12 项,其他行业标准 38 项,地方标准 13 项。由此可知,我国现行木制品标准主要集中分布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轻工行业标准和商检行业标准中。 

                中国木制品标准按标准制定主体的分类统计

 

    按标准的约束力分类 

    根据我国标准化法的规定,按照标准实施的约束力,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其中,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是倡导性、指导性、自愿性的标准。通常,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向企业推荐采用这类标准,企业则完全按自愿原则自主决定是否采用,但是企业采用某一推荐性标准作为产品出厂标准或与顾客商定将某推荐性标准作为合同条款,该推荐性标准就具有相应的约束力。 

                我国木制品标准按标准约束力的分类统计

 

    按照标准约束力分类,我国木制品标准主要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比例较低,约占总量的 5%(详见图)。从附表 1 可知,我国强制性木制品标准主要是关于木制品的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标准,如儿童高椅、办公家具屏风、家用的童床和折叠小床、家用双层床、便携式木折梯、建筑施工用木脚手架等的安全要求。 

    按标准涉及的经济行业分类 

    根据前文可知,我国木制品涉及的主要经济行业为木家具、木门窗、木地板、木包装、木玩具、其他木制品等 6 大类。表 3-8 列出了各经济行业现有的木制品标准数量。 

    从表可知,木家具、木门窗、木地板、木包装等经济行业的标准相对较多,而木玩具和其他木制品经济行业内的标准数量相对较少。 

                中国木制品标准按标准涉及的经济行业的分类统计

 

    按标准化对象的基本属性分类 

    按标准化对象的基本属性,标准分为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其中,技术标准是标准体系的主体,是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技术标准又可分为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检验和试验标准、设计标准、设备和工艺装备、基础能耗和能源标准、安全标准、环境标准以及信息标识、包装、搬运、储存安装、交付、维修、服务标准等。管理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可分为管理体系标准、管理程序标准、定额标准和工作标准等。各类标准的定义和涉及的主要内容如下: 

    (1)基础标准是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或包含一个特定领域的通用条款的标准。基础标准可直接应用,也可作为其他标准的基础。基础标准主要包括标准化工作导则、通用技术术语标准、量和单位标准、数值与数据标准,公差、配合、精度、互换性、基本系列标准,健康、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方面的通用技术要求等标准 (2)产品标准是规定产品应满足的要求以确保其适用性的标准。产品标准可以规定产品主要作用是规定产品的质量要求、包括性能要求、适应性要求、适用技术检验标准、检验方法、包装及运输要求等。产品标准可以是一个标准,也可以由若干标准组成,如产品的技术条件要求、产品检验标准、产品包装标准等。 

    (3)检验和试验标准。检验是指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试验是指按照程序确定一个或多个特性。检验和试验标准通常分为两类:一是检验和试验方法标准,该类标准包括抽样方法,试样采制,试剂和标准样品,检验和试验条件、程序、结果表示等;二是检验、试验、监视和测量设备标准,主要包括设备、一起、装置的性能、量程、精度、稳定性、使用的环境条件等质量要求,以及设备安装、操作、计量等规程。 

    (4)设计标准是指为保证与提高产品设计质量而制定的技术标准。设计标准通过规定设计的过程、程序、方法、技术手段、保证设计的质量,主要包括设计图形、符号、代号、术语标准,设计准则和设计规范,设计文件标准等。 

    (5)工艺标准是指依据产品标准要求,对产品实现过程中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进行加工、制造、装配的方法,以及有关技术要求的产品。工艺标准的主要作用是规定产品生产、加工、装配方法,使用适宜的设备和工艺装备,使生产过程固定、稳定,进而生产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 

    (6)设备和工艺装备标准是指对产品制造过程中所使用的通用设备、专用工艺装备 (包括刀具、夹具、模具等)、工具以及其他生产器具的要求制定的技术标准。 

    (7)安全标准是指为了消除、限制或预防产品生产、运输、贮存、使用或服务提供中潜在的危险因素,避免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而制定的标准,主要包括通用安全标准、安全工程标准、生产过程安全标准、产品安全标准和安全防护用品标准。 

    (8)环境标准是指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保护工作场所内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以及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而制定的标准,包括工作场所环境标准(主要是与产品质量密切相关的环境要求,如温度、湿度、空气清洁度等)和企业周围环境标准(主要包括大气、水等环境质量标准,各种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环境监测标准)。 

    (9)定额标准是指在一定时间、一定条件下,对生产某种产品或进行某项工作消耗的活劳动、物化劳动、成本或费用所规定的数量限额标准。定额标准主要包括劳动定额标准和消耗定额标准。其中,劳动定额是对能计算考核工作量的工种和岗位,在一定的生产技术组织条件下,对劳动消耗的数量所规定的限额标准,消耗定额标准是在一定的生产技术组织条件下,对生产单位产品或完成某项工作所需要的材料、来源等物资消耗数量所规定的限额标准。 

    (10)工作标准指为了实现整个工作过程的协调,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对工作岗位所制定的标准,主要包括管理工作标准和作业标准。其中,管理工作标准主要规定工作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和权限,本岗位与组织内部其他岗位纵向和横向的联系,本岗位与外部的联系,岗位工作人员的能力和资格要求等。作业标准是规定作业程序和方法的标准。 

    按照标准化对象的基本属性,我国现行的木制品标准分类情况见图 3-14。从图可知,我国木制品标准中产品标准最多,占总量的 53%;其次是方法标准,占总量的 27%;基础标准和工艺标准、设计标准、安全标准、环境标准、管理标准等其他类标准的数量相对较少,共占总量的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