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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出租车行业未来发展策略分析

Tag:出租车  

中国产业研究报告网讯:

    一、制定新的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或条例 

    尽快制定新的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或条例,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根据目前出租汽车管理和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尽快制定新的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或者直接制定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依法规范各地出租汽车的经营管理行为,协调政府主管部门、公司、司机和消费者的关系。 

    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或条例应当结合我国出租汽车管理和发展的总体思路与方向,明确出租汽车的行业定位、经营权出让、监管模式、经营模式、劳动用工关系、事故责任、风险分担机制、非法运营的打击、群体性事件的防范、管理体制、主管机构性质、各主体的责权利和法律责任等重大事项。 

    以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或条例为上位法,清理规范各城市人民政府已经制定实施的地方性出租汽车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 

    二、尽快理顺管理体制 

    尽快理顺管理体制,为加强出租汽车管理提供体制保障 

    出租汽车行业作为各地公共交通体系的组成部分,在服务的地域范围上相对分散且较为独立,其规范和管理的职能应当继续由城市人民政府承担。在中央政府层面,虽已明确管理部门,但由于出租汽车属于公共交通体系的组成部分,对其数量、运价等方面的监管需要与其它公共交通政策很好协调。因此,建议必须将出租汽车监管与公共交通监管放在一个部门。在地方政府层面,包括省级政府和省辖各地(州)、市(区)、县政府,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的确定及其调整应当由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建议各地从完善市政管理体制的总体规划考虑出租汽车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出租汽车与公共交通综合管理的体制。 

    内容选自产业研究报告网发布的《2013-2017年中国出租车行业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分析报告》 

    针对目前各地区出租汽车管理部门机构性质不统一的情况,建议各城市人民政府结合行政和事业单位改革,尽快使那些具有事业单位性质的部门向行政监管单位转制,以解决人员数量不足和经费不落实等问题,提高管理能力。 

    三、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建立和完善相应措施,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防范产生新的矛盾和出现群体事件,现在,不少城市已经面临经营权到期如何延续、数量不足如何投放新运力、二级市场炒作导致经营权价格畸高等问题;还有一些城市在实行公司化经营过程中,正在或即将面对清理既有出租汽车的经营权和车辆产权的归属问题;在油价上涨压力下,不少城市因为油价补贴落实不到位或者不足以抵补司机的收入减少等问题;另外,在实施新的劳动法过程中,各地都面临对其理解和执行缺乏明确的指导等问题。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就上述问题形成一个明确的指导意见,加强对重点地区情况的监控和协调指导。 

    一些地区因为多年没有新投放运力,已经造成运力明显不足,并导致居民出行难、泛滥等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加快专项治理进度,尽快组织验收,并结合新的经营权出让指导意见,对新运力投放尽早“解禁”。 

    针对近年来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的情况,建议在分析各地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和总结各地处理这类问题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做出统一部署,建立中央和地方应对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防止和减少发生新的事件。特别是对于公司与司机间围绕经营权问题而产生的冲突,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着尊重历史、面向未来的原则,既要妥善处理,保持稳定,又要有利于建立合理有效的运行和管理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